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2名
因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男性文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遵守工作保密纪律。
2、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4、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④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被开除或辞退的;
⑤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⑥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相关待遇
1、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试用期3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享受补休假、婚丧假、产护假、工伤假、病假等权利,文员按照不低于7.5万元/年标准保障,含工资、绩效、福利、保险等。
2、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盐城市滨海县永宁路6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春,联系电话:18205106687。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当地公安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聘用
(一)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体检环节)。考察主要针对应聘者本人在实际履历、有无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审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附件: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男性文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遵守工作保密纪律。
2、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4、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④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被开除或辞退的;
⑤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⑥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相关待遇
1、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试用期3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享受补休假、婚丧假、产护假、工伤假、病假等权利,文员按照不低于7.5万元/年标准保障,含工资、绩效、福利、保险等。
2、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盐城市滨海县永宁路6号)。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春,联系电话:18205106687。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当地公安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聘用
(一)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体检环节)。考察主要针对应聘者本人在实际履历、有无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审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附件: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