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15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26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2015年毕业的“211”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3.2015年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招聘对象不包含上述院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专升本或专转本、联合办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教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2.面试

本次招聘在南京师范大学和苏州大学设两个招聘点,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15年3月9日在苏州大学、3月10日在南京师范大学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和居民身份证等,参加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如出现部分学科计划招聘不足,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剂。

苏州大学面试时间:3月9日上午9:00-12:00,面试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东环路50号)凌云楼;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3月10日上午9:00-12:00,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文苑路1号)笃学楼。

3.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4.公示

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对签订协议人员进行公示

5.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于2015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邮编:224500)。

6.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5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纪委0515~89196016,县教育局纪委0515~84224990。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赵明路;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

附件:1.201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安排表.xls

      2.滨海县2015年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日